2024-06
生化需氧量:(简称BOD)是指在有氧条件下,水中的微生物分解有机物时所需要的氧量。它是一种间接表示有机物污染程度的指标,有机物的生化氧化分解通常有二个阶段,一阶段主要是含碳有机物的氧化,称为碳化阶段,约需20天才能完成。二阶段主要是含氮有机物的氧化、称为硝化阶段,约需100天才能完成。在公认的情况下,一般标准做法是在20℃温度下,培养5天,进行测定,测得数据称为五日生化需氧量。简称BOD5,因此BOD5表示部分含碳有机物分解的需氧量,生活污水的BOD5应约在70%左右。 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测定,是取原水样或经过适当稀释的水样,使其含有足够的溶解氧,以满足五日生化需氧的要求,将此水样分成二份,一份测得当天的溶解氧含量,而将另一份放入20℃培养箱内,培养5天后再测定其溶解含量,两者之差乘上稀释倍数即为BOD5。 BOD5测定过程中,正确选择稀释倍数至关重要。通常认为,选择的稀释倍数应使经过稀释的水样在20℃恒温箱内培养5天后,它的溶解氧减少在20%~80%时较为适当。但是,有时常因BOD5的稀释倍数掌握不当造成数值上的误差,甚至稀释倍数太小而得不到BOD5的数据。
2023-05
1、污水处理量或BOD5去除总量:每日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总污水流量(以m3/d计),可作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一个指标。每日去除BOD5的总量亦可作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指标。去除BOD5总量等于处理流量与进出水BOD5差值的乘积,以kg/d或t/d为单位。2、处理质量:二级污水处理厂以出厂的BOD5与SS值作为处理质量指标。按新制订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二级污水处理厂出水BOD5、SS均小于30mg/L。处理质量也可用去除率来衡量。进水浓度减出水浓度除以进水浓度即为去除率。氨氮、TP出水值或去除率也应用于处理质量指标。
2023-02
1、气浮原理 气浮处理法就是向废水中通人空气,并以微小气泡形式从水中析出成为载体,使废水中的乳化油、微小悬浮颗粒等污染物质粘附在气泡上,随气泡一起上浮到水面,形成泡沫一气、水、颗粒(油)三相混合体,通过收集泡沫或浮渣达到分离杂质、净化废水的目的。浮选法主要用来处理废水中靠自然沉降或上浮难以去除的乳化油或相对密度接近于1的微小悬浮颗粒。 2、气浮的应用 1、造纸厂纸机白水回收及中段废水纤维回收及黑液中木质素的回收。 2、机械工业,石油工业中的乳化液、含油废水的固液分离。 3、汽车工业或其它工业的油漆处理及印染废水处理。 4、屠宰及食品工业等的前处理工序。 5、难以生物降解有机物的加药反应固液分离处理。 6、重金属离子、电镀废水的化学处理固液分离工艺。 7、城市自来水、饮用水处理工程。 8、污水处理工艺中剩余污泥的固液分离及浓缩工艺。 3、气浮设备的结构 图片仅供参考,绿环环保保留持续改进升级的权利,具体参数以双方确定为准。
2023-02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我们的生活环境日益恶化,许多国家目前仍旧沿用“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水处理工艺技术和设备,已经很难适应目前高浊度和高浓度污水处理要求,而且处理工艺流程长,系统庞大,而且散发大量臭气,想要达到***新排放标准,需要了解新的污水处理设备基础知识。 简单讲,“污水处理”就是通过物理、化学、生物手段,去除水中一些对生产、生活不需要有害物质的过程。目的是为了适用于特定的用途而对水进行的沉降、过滤、混凝、絮凝,以及缓浊、阻垢等水质调理的过程,由于社会生产、生活与水密切相关。因此,污水处理领域涉及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构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应用。 水处理设备包括:污水处理和饮用水处理两种,有些地方还把污水处理再分为两种,即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两种,经常用到的水处理药剂有:聚合氨化铝、聚合氯化铝铁、碱式氯化铝、聚丙烯酰胺,活性炭及各种滤料等。 水处理的效果可以通过水质标准衡量。 为达到成品水(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或可排放废水)的水质要求而对原料水(原水)的加工过程。 加工原水为生活或工业的用水时,称为给水处理; 加工废水时,则称废水处理。废水处理的目的是为废水的排放(排入水体或土地)或再次使用(见废水处置、废水再用)。 在循环用水系统以及水的再生处理中,原水是废水,成品水是用水,加工过程兼具给水处理和废水处理的性质。水处理还包括对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和污泥的处理及***终处置(见污泥处理和处置),有时还有废气的处理和排放问题。 水的处理方法可以概括为三种方式: ①***常用的是通过去除原水中部分或全部杂质来获得所需要的水质; ②通过在原水中添加新的成分,通过物理或化学反应后来获得所需要的水质; ③对原水的加工不涉及去除杂质或添加新成分的问题。 文章来源于威尼斯432888can官网:http://www.lylvhuan.com
2023-02
湖泊、河流等水体的污染防治是“三大攻坚战”的内容之一,也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通过河湖长制的推行、污染源的治理以及截污、清淤、围网拆除等措施的实施,已初见成效。 目前,我国对湖泊、河流的治理目标执行的标准还是2002年颁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依据该标准,水体健康与否主要是看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部分重金属、溶解氧等物理、化学指标和大肠杆菌卫生指标。该标准对于水体评价来说易于监测和比较,却并不***。因为水质只是自然水体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仅仅靠水质指标来评价湖泊、河流的生态环境状况,并没有反映水生生物因子,显然是不合理的。实际上,依据生物指标的评价有其优越性。 此外,依据该标准,一些地方对于受污染水体的治理往往停留于截污和围网拆除,拒绝进一步的生态修复措施;有的地方简单地采取换水和固化岸坡等办法,为了快速实现水质达标而破坏生态。 健康的自然水体孕育着各类动物、植物、微生物,这些生物的生命活动驱动着水、底泥、大气之间的物质循环,形成自我净化能力。即使在季节演替中有个别指标短暂超过水质评级的数值范围,也将自然恢复。相反,一些靠高成本手段维持水质的水体,即使表面上达标,实际上却不具备健康的生态系统和良好的自我净化能力。 所以,无论从评价的科学性还是从约束导向作用来看,对水体的评价都需要有生态指标。水环境是否健康,还要看水是否适合生物的生命活动需求,水里的鱼、藻、底栖生物是否和谐共生,是否能呈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为此,水生所研究员、全国政协委员徐旭东建议,在现有水质评价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内陆水体的生态评价指标体系。 1 水体生态评价标准和综合评级办法的制定。建议由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以及高校的科研力量研究制定标准。在水体植被盖度、浮游植物和微生物群落、水中和底栖动物组成等方面,基于生物调查、遥感、DNA监测等技术手段,凝练出易监测、可考核的核心指标;与水质指标协同运用,设定生态评价指标应用范围和综合评级办法。评级不是依据各单项指标的简单递减、递增或赋分加权,而是依据水体演变规律,以及地域和水体生态类型对水质和生态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可考虑运用智能数据处理技术。 2 生态评价标准和综合评级办法的实施。 推行生态评价标准可分两步走。一是选择有地域代表性的省市作三年试点工作,试验新评价体系的可行性和效果;同时,作为参考评价标准在其他地区推广,即在其他地区仍以水质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但可参考生态评价结果加以权衡纠正。在发现的问题应加以修正和补充。在试点试行的过程中,开展生态监测技术培训,使各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履行职责。在此基础上,二是把水质和生态的综合评价作为硬性的考核依据在全国实施。 3 发展和推广水生态修复技术。 在制定和推行生态评价标准的同时,大力发展和推广水生态修复技术,努力促进技术流程的标准化和向环保企业的转移转化。不仅要让水体生态可评价,还要让生态修复可实现。